机构设置

发布者:周瑜发布时间:2025-01-06浏览次数:125

一、发展规划科

1.负责学校总体发展战略及规划调研论证,组织编制事业发展总体规划;

2.负责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推进实施,组织开展动态监测、进展评估和分析报送工作;

3.负责组织协调学校专项规划、分项规划或因学校发展需要开展的特殊专项规划的编制、实施和评估;

4.负责对学校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、咨询和审核;

5.承担学校深化改革相关工作,负责制定学校综合改革方案;

6.负责采集、报送、分析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;

7.负责学校重大项目的遴选、管理、推进工作,统筹项目资金分配;

8.牵头学校校政企合作工作;

9.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高教研究科

1.负责高等教育研究工作,开展高等教育动态研究与分析,开展大学评价分析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,形成决策参考。

2.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、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制定,并组织实施;

3.负责制订学科建设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;

4.负责统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培育与建设工作;

5.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招投标中心

1.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;

2.配合学校各项目责任单位做好招标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;

3.配合学校各项目责任单位做好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选取工作;

4.负责与上级归口管理单位对接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事宜;

5.协助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质疑、投诉,配合学校法律顾问处理招标采购工作中涉及的法律纠纷等事宜;

6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;

7.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